你知道信用卡使用的法律风险吗

分享到 2021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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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的普及方便了我们的生活,试问一下,谁手里没有一到两张信用卡呢?甚至,某些种类的信用卡还成了人们炫耀的噱头。购物折扣、美食优惠、候机VIP、免费洗车等等,所有消费,一刷了之,不过,在尽情享受消费的愉悦的同时,你是否注意到信用卡蕴藏的法律风险呢?

信用卡是银行为持卡人提供了花钱的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也就是说,手头没有钱不要紧,可以刷卡解决。但是,这些钱总是要还的。

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关注最后还款日,记得在最后还款日之前还上最低还款额或者全款。如果忘记还款,就会造成逾期,产生逾期记录,影响个人信用。现代社会,信用已经变得越来越重要。同时,万一信用卡逾期,我们也面临合同违约,不但必须还上款,还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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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至于承担多少,看看我们领用信用卡合约,你一定会大吃一惊的。

小刘大学毕业后应聘到一家大型公司做白领,和大部分同事一样,小刘也在银行工作人员去单位推销信用卡时申领了一张金卡。开卡之后,小刘开始慢慢尝试使用,的确也享受到了方便和优惠。某月公司流动资金吃紧,延期一个月发放工资,小刘无法按时还款(账单金额是10000元)。等到次月去还款账单已经变成10326.88元,年利率高达20%,小刘打客服电话询问得到的答复是:小刘被收了逾期还款的违约金50元,逾期罚息276.88元。并且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小刘,他因为逾期已经留下逾期记录。小刘对此追悔莫及。

根据《刑法》的规定,信用卡使用严重不当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钱某向M银行申领信用卡一张,并持卡消费、ATM取现,2008年3月29日最后一次还款后,尚拖欠本金2万余元。经M银行多次催收,钱某拒不还款。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钱某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等规定,判处钱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责令钱某将违法所得退还M银行。

使用信用卡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消费观,合理规划自己的收入与支出,避免出现法律风险,从而让信用卡更好的为我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