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律师 | 工地不得“带病”复工

分享到 2019年08月15日     

为迅速消除台风“利奇马”过境对建筑施工带来的影响,确保正常施工,13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参建单位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安全隐患排除前不得擅自复工,否则将予以约谈、扣分、行政处罚等处理。

通知要求,各参建单位必须组织人员对现场各项安全措施进行逐一检查,重点检查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相关情况:深基坑边坡有无破损开裂现象,是否存在坍塌危险等。现场围挡、临时宿舍、仓库及生活设施等临时设施应确保完好。

除要求参建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整改未完成一律不得复工外,各区(县)住建部门和市、区(县)两级监督机构也将对现场复工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工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擅自复工的,将按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及人员进行约谈、企业诚信扣分、移送执法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等严肃处理。

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