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捣毁一卖淫窝点!失足女分三个档次,一晚上接待60名嫖客

分享到 2020年11月12日     


  目前我国正处在扫黄打非的关键阶段,卖淫嫖娼是被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一旦触碰必被重罚。卖淫嫖娼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生产秩序,危害了社会治安,而且会传播社会和对个人的危害都是极大的。赚钱的方式有很多,但是通过试探法律底线、伤害自己的身体去赚钱,是绝对不可取的。


  嫖娼行为更是会对自己、对家庭造成很大影响,甚至会毁灭一个家庭。


  11月7日,众多媒体都在关注广东湛江人民检察院的一则通报。该通报的内容为杨某涉嫌卖淫的起诉书。杨某今年35岁,自幼在湖北省的一个偏远小山村里长大,因涉嫌卖淫嫖娼被广东省湛江警方抓获。


  据了解,杨某组织了一个卖淫团伙来牟利。该卖淫团伙由10名女子组成,这些卖淫女都是外地来的“打工妹”,因为好吃懒做仗着自己年轻做起了出卖身体的生意。该团伙为前来嫖娼的男子提供了一条龙的服务。每次服务时间两到三个小时。


  这些失足女大多是被从附近工地上招上来的,在上岗之前都要经过“系统化”的培训,培训合格才可以“上岗营业”,而没有达到杨某要求的人,则会被刷下来。


  “上岗后”的卖淫女们分工明确,甚至还有很明确的档次划分。她们按照外貌和“业务能力”分为高中低三个档次,高档的失足女服务一次嫖娼男子可获得950元,中档可获得850元,低档的每次获得750元。档次越高,失足女们拿到的提成就越高。


  根据其中一名失足女交代,她们每天的工作时间约12个小时,每天从中午12点30营业到凌晨,每天能接到20-60名嫖娼男子,最高一晚上能挣到50万元,最低也能挣到5万元左右。


  警方称,该卖淫团伙有着极强的反侦查意识,平时行事小心谨慎,为了躲避警方会经常换地方“营业”。另外,团伙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招嫖途径和客源,她们会经常诱惑嫖娼男子前来消费。并且嫖客到来之后,还可以自己挑选中意的女子进行非法性交易。


  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每次能在嫖客身上赚到200元左右,仅需一周就能挣到4000元,杨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并且严重危害社会,行为十分恶劣。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判决。


  而对于失足女而言,依靠性别优势、身体优势是可以短暂地挣快钱,但是在担惊受怕、道德谴责下挣来的钱终归花着不光彩。通过自己双手努力合法挣来的钱,才能够花得有尊严,有底气。


来源: 北美崔哥之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