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对侵害儿童权益案件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

分享到 2020年05月18日     

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7件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最高法表示,对侵害儿童权益的案件中罪行严重、情节恶劣者,该重判坚决依法重判,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发布的七件典型案例中有三件强奸案件,尽管未造成未成年被害人死亡或者重伤,但具有强奸幼女多人、多次的情节,犯罪动机卑劣,性质、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人民法院仍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最高法指出,本案中,赵某某的行为虽未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但其罪行对被害人的心理和生理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社会危害性极大,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判处并对赵某某执行死刑,彰显了人民法院从严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绝不手软的鲜明立场和坚决态度。


最高法提供的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9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拐卖儿童、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28975件,惩处罪犯29787人。最高法表示,对其中罪行严重、恶劣者,该重判坚决依法重判,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