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律师 | 审理食品安全民事案件司法解释征求意见

分享到 2019年11月12日     


  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

  

  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裁判尺度,最高人民法院起草了《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该司法解释,使其更加符合立法原意,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指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反馈可采取书面寄送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并请在提出建议时说明具体理由。书面意见可寄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赵雅丽,邮编100745;电子邮件请发送至邮箱zgfy19@163.com,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0日。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