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誉律师|普法从青少年抓起

分享到 2021年04月19日      来源:

   

  为提高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4月17日下午,济南市历城区实验小学六年级四班利用周五下午两节课的时间展开了“民法刑法进课堂”活动,山东储誉律师事务所辛博为同学们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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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中,辛博利用图片、文字、案例,互动等方式,结合12岁左右的学生的认知水平和与这个年龄段相关的法律规定,给同学们讲解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民事侵权行为,如饲养的宠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责任,高空抛物侵权责任。

辛博认为,六年级的孩子的年龄大多数都年满12周岁,按照《刑法》的规定,已满12岁不满14周岁的人对于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常见的可能发生的一些触犯刑法的行为有必要提前进行普法提醒,因此对于刑法典中比较常见的可能容易触犯的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等进行了梳理,告诉同学们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不仅很多行业无法报考从事,还对子女的升学就业入党等造成影响。希望同学们以此为警钟,拒绝校园暴力和打架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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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互动环节中,同学们脑洞大开,提出了很多有趣的法律问题,辛博也结合自己办理的几起案件,以案说法,与同学们分享,同学们也很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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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授课,让学生们能够直观、生动、深刻的理解遵守法律的重要意义,学会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课后,同学们也纷纷表示,通过今天的法律课堂,切实感受到《民法典》就在身边,也真正体会到尊法、守法、用法的意义。

此次活动,有效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情怀,引导学生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靠法的意识,努力做一个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